没有…..
“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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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维伦:“……”
此时已经是晚上五点整了,诊所关了门。他去了后仓,提着两只白鹅回到家。
柔和的灯光撒在花园里,其中一只鹅在以为会有新食物时被开膛破肚,血溅在了篱笆栅栏上,血腥气向上飘散,被一张突如其来的脸闻了个结结实实。
“嗨!”那人又笑眯眯打了个招呼,“你看见我似乎不怎么高兴呢,林格特先生。”
林维伦满手是血,热水、鹅毛、血腥的肠子和内脏堆在脚下的盆里。
他提着处理好的鹅站了起来,眼底似乎还残留着某种屠宰时特有的冷光。
“菲利普先生,你为什么站在我邻居家的院子里?”
“邻居家?哦对了,”菲利普笑的特别无辜,“这是我的家,刚买下来,在三分钟之前。我很高兴‘恰巧’赶上了你的烹饪现场,更加高兴能成为你的邻居,不知道那些黑松露是否合你的心意?”
林维伦一眨不眨盯着他很长时间,半晌后才松下肩膀,“您为了蹭饭还真是无所不用其极。”
“人在做任何决定前都要问自己一句是否值得,”菲利普的笑意越来越重,“我认为现在这一刻,对我之前准备的一切来说,就是最值得的了。”
“或者应该说,没有比这更加值得的了。就是不知道今夜我是否有这个荣幸。”
逐渐暗下来的天幕在两间小院里铺上一层薄膜般阴影,凉风吹过,将肉鹅的身体吹的一晃一晃的。
看在黑松露的份儿上。
林维伦用拇指擦掉溅在脸侧的血迹,挽至手肘的白衬衫朝门的方向指了指,“请进来吧。”
于是暖光铺就的厨房里又多了一道身影。
而远在庄园的嘉娜再次吐出一口闷气,“菲利普那家伙到底在干什么?被吸血鬼抓走了么?说好的只要拿下房子就来信儿,怎么到现在都没有动静?”
“或许出了什么意外?”《每日邮报》的美食评论家布莱克点燃烟斗,“那栋房子的主人可能死也不想售出?或者他们在钱财的数字上产生了争论?”
“放轻松,嘉娜,菲利普是个守信的人,既然答应了我们,就算他因车祸躺进医院也一定会打来电话的。我们应该像伯爵一样耐心一点。”
菲利普确实很耐心。
他安静看着面前的人熟练处理鹅的四肢和脖子,看着柔软的肝脏在清水下被洗成另一个颜色。看那双修长的手指握住菜刀时,几乎让人分不清那是在冷肃的手术台上,还是在放松且温暖的家庭中。
这一刹那,伯爵忽然不想出现任何人打扰这里的一切。
他放下手杖,摘掉鼹鼠皮手套,解下钻石袖扣和绿宝石戒指,学着林维伦的样子将昂贵的衬衫向上挽。
“我来帮你洗蘑菇吧?”
林维伦没有抬头,“可以,但别让水泡它们太久,会让味道流失。”
伯爵顺从点头,在放水时微微偏头去看身侧的人。
林维伦正在处理鹅肝,他撕掉表皮的筋膜和血管后,将整块肝泡进牛奶里,并不断对肝脏进行按摩。
鲜红的肉带着白色的奶液浮浮沉沉,之后由柠檬汁和甜酒帮助去腥,再和海盐、芫荽籽、姜黄根一起搅打成顺滑的泥,
淡奶油帮了大忙,甜酒让顺滑之中增添了更醇厚对芬芳。
将鹅肝泥装进透明的小玻璃罐里隔水炖煮时,他忽然抬眼,“蘑菇还是蓝莓?”
菲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