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6章 跟聪明人讲话就是省事(2 / 2)

【受害人可以在刑事诉讼终结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金胜这一番话,再次把对面给干『沉默』了。

因为曹朗听出来了......这就是明晃晃在威胁。

要么乖乖认输丶立正挨打。

只要答应要求,赔了钱,不仅刑期能减,后续还能省下『很多』麻烦,你好我好大家好。

否则....那就八仙过海丶各显神通。

金胜有的是办法,能合法合规的让刑期不断往上叠加,靠近法定最高标准....5年以下。

最重要一点.......

钱肯定要赔,且金额不定。

PTSD这种精神类疾病,什么时候治好?

天知道。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暂时没有明确的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法院通常不会直接支持该笔未实际产生的费用。

需要等后续治疗费实际发生后,再凭正规诊疗票据丶收费凭证,另行起诉索赔。

而后续的治疗费中,除了直接的诊疗丶药品费用,还包含了....治疗期间产生的必要护理费丶交通费丶对应的误工费等配套合理支出。

这些,都属于法定的赔偿范畴。

曹朗完全能想像到一个场景........起诉完一次,还有第二次。

因为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即便此前已经就部分治疗费用起诉过.......对于新产生的相关合理费用,依然有权再次主张。

只需保证,在费用产生后的3年诉讼时效内提起就行。

也就是说.....病没好,我可以治到天荒地老。

这种『赖皮』打法,是很恶心的。

一般不是什么生死大仇,没人会这么玩。

但金胜却毫无顾忌的说了出来。

曹朗很怀疑,这是不是谈判中的『压迫式』技巧......

可他敢赌吗?

不敢!!!

因为他无法保证,金胜是不是爱上了『阿珍』.....来真的。

深吸了一口气后,曹朗先朝着在场的3人看了一眼,这才开口道:「金律师,话都到这份上了,直接说出你的条件吧!」

金胜立即应道:「不不不......」

「今天这个电话,是你们作为『施暴者』,想要寻求谅解,而主动打过来商议的。」

「那么关于具体条件,当然得由你们来主动提出。」

「我作为代理律师,只会帮忙转达给受害人,并给出专业的法律意见。」

「至于愿不愿意接受,不由我的意志来决定。」

开玩笑......

到了这个时候,主动权已经牢牢握在了手里,金胜干嘛要亲自开口提条件。

对咱们国家的法律来说,主动索要的赔偿金额,必须基于实际损失,不能明显超出合理范围。

若脱离太多,司法实践中有极小的可能.....会被认定为,主观上具备非法占有目的极小概率风险。

虽然金胜不怕,也懂得怎么去规避。

但刚才那番话,单着说没事,可要是连上主动提出『高额』赔偿,多多少少还是具有一点『威胁』含义的。

说的太高,不妥丶说的低了,又不称职。

所以......最好的方式,是由对方提出来。

金额差不多了,就同意,感觉低了,就直接拒绝。

场面类似一句电影台词......那可是我的挚爱客户啊,得加钱!

曹朗估计也没想到,金胜竟然会谨慎到这个地步。

搞的他有点.....哭笑不得!

但能怎么办?

敢拒绝吗?

缓缓吐出一口『郁闷』气,曹朗开口道:「金律师言之有理。」

「这样吧.....我等会儿和当事人家属商量一下,尽快把条件给定下来。」

「等有了决定,我再告知金律师。」

金胜『嗯』了一声道:「可以,那我就静候曹律师的回信了。」

「.........」

随着电话挂断,谈判正式落下帷幕。

金胜心情大好的哼着『小曲』,开始处理其它案子。

顺便....研究生导师前两天提了一嘴关于『论文』的事情。

自己得赶在这两个月弄出来。

都已经研二了,等明年一毕业,到时候百科上面的简介就会好看很多了。

本科生,多多少少还是差点意思的,听说现在连相亲都会被嫌弃。

...........

金胜这边舒服了,但另一边的曹朗,却在向严美娥和彭启生夫妇解释。

解释什么?

当然是罪名相关联的刑期标准了。

对不懂法的人来说,法条是天文,听不懂,只有判『几年』,才是最直观的体现。

寻衅滋事罪,量刑起步5年以下。

根据案件性质丶情节丶后果严重程度......

彭岩自然毫无疑问,是主犯。

按照魔都地区的量刑标准来计算,刑期应该在2年到2年半之间。

彭珂二话不说先动手打的人,同样具有『主犯』性质,估计会在2年左右。

朱越看到刘梦琳和裴知意反抗,随后跟进,动手击打,属于『从犯』,差不多得1年6个月上下。

如果积极赔偿,拿到了谅解书,几个人的整体能往下,降个20%。

加上其它什么『认罪认罚丶初犯丶偶犯』之类的,说不定还能博一把『缓刑』。

没有.....百分百实刑。

另一个,要是金胜说的PTSD是真实的,每个人起码得再加6个月。

曹朗的一通解释,成功让严美娥意识到了整件事情的严重性,以及她当初到底干了什么样的....蠢事。